新加坡保护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及防御商标,最为常见的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标续展
新加坡保护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及防御商标,最为常见的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清晰的商标标识
申请书
委托书
其他具体案件需要资料
申请: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须呈交新加波商标局
审查: 如果符合商标条例规定,又没有与以前申请个案重复或类同,就会进入阶段。
登宪公告: 有关商标申请会公布在商标公告上,反方在公告后两个月内可提出抗议。
第三方抗议: 任何人可在登宪公告为期三个月内提出抗议。申请人将可以对该抗议进行答辩
注册: 若异议不成立或并没有任何一方提出抗议,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将会发出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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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跟进及监控商标申请流程至下发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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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申请新加坡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单一国注册2种形式注册新加坡商标。
新加坡商标法来源于英国商标法,其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商标注册人以部分商标为中心,通过文字、图形的单独注册或组合注册、同类及不同类别注册,形成一系列围绕企业品牌保护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商标。例如以“小米”商标为基础,可以衍生出小米金融、美米、智米等。
联合商标一般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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